《八甲郭氏宗亲联谊会》财务管理制度
石狮市石湖《八甲郭氏宗亲联谊会》
财务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:为规范本会的财务行为,加强本会财务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本会健康发展,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、《民间非营利社团组织会计制度》和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结合本会的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:本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: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制度,执行本会章程有关规定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第三条:本会财务制度的主要任务是:如实反映本会财务状况;依法组织收入,努力节约支出;建立健全财务制度,加强经济核算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对本会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。
第四条:本会建立的财务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第五条: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不得兼任出纳,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,会计人员调离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第二章 收入管理
第六条:本会经费收入是指为开展业务及其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。
第七条:本会资金来源:
(一)捐赠,即接受国内外有关组织及个人捐款。
(二)资助,即接受国内外有关组织及个人资助。
(三)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。是指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,符合本会的宗旨、任务和业务范围,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收入。
(四)其他收入,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,包括利息收入等。
第三章 支出管理
第八条:本会经费支出是本会筹集的资金,有计划的开支和使用在开展会务及其活动上的费用管理。
第九条: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,经费开支主要用途:
(一)本会应召开的代表会、年会、学术会、报告会、研讨会等工作会议的支出。
(二)本会编印出版发行书刊、资料及信息费的支出。
(三)本会聘请专家授课、派员考察、交流活动的支出。
(四)本会因自身的发展需要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。
(五)本会为开展某业务活动所需投入的费用的支出。
(六)本会举办福利性、公益性事业的支出。
(七)其它费用的支出。
第十条:本会费用开支审批报销程序
费用开支发生前应先报请会长同意,发生的费用报销发票时,需承办人员两人签名,由财务人员审核后,五千元以下(含五千元)呈由会长审批;五千元以上应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。
第四章 结余经费及资产管理
第十一条:本会结余经费转至下一年度,用于第九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事业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十二条:本会资产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私分和挪用。
第十三条: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或社会捐助资助的,必须受当地审计机关的监督,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第五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
第十四条:本会财务由会计、出纳组成。本会财务印章和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、出纳分别保管。上述人员均为兼职。
第十五条:本会财务部门的职能
(一)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。
(二)建立、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,编制财务计划,加强财务管理,反映、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,检查监督财务纪律。
(三)厉行节约,合理使用资金。
(四)对有关部门检查财务工作,主动提供有关资料,如实反映情况。
(五)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第十六条: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职责
(一)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凭证、帐簿,切实做好记帐、算帐、复核、报帐工作,做到手续完备、数字准确、帐目清楚。
(二)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原始凭证,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给予退回,并要求更正、补充。
(三)妥善保管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。
(四)会计人员每月应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帐簿,编制会计报表签名盖章后报送会长;每年编制会计报表及经费收入情况报本会,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查询。
第十七条:出纳人员工作职责岗位
(一)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。
(二)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,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,不坐支现金。
(三)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帐目,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。
(四)严格支票管理制度,编制支票手续,使用支票须经理事长或授权人盖章后方可生效。
(五)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、报帐工作。
(六)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工作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八条:本会终止时,必须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将资产用于《章程》中所规定的事业。
第十九条: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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